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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正方观点,我可以接受这种形式的追悼会。
召开“生前追悼会”的主动态度,本身就是一种深刻。所谓“死亡追悼会”,其实就是直面死亡。所谓讨论死亡,其实也不过就是在讨论活着。
“提前体验”随时可能到来的“死亡”,它是淡定从容的态度,亦是对于“生”的提前总结。“生前追悼会”的方式并不常见,但它会让人产生强烈的“墓志铭意识”:经由提前性的“追悼会”,召开者会更深刻认识到庸常生活中自己的“生存角色”,参与者则会从另一个世界反思自己生的得失,或过于竞逐蜗角虚名,无视了健康与亲情;或习惯了自甘沉沦,失去了奋力一搏的心。凡此种种,在此刻都令人唏嘘。
在会场里体念”提前的死亡”,让终极省思以开放的形式而存在,这在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前,大概是无法想象的。正因为如此,“生前追悼会”具有格外的启示价值。
前段时间,看了标题大致为【癌症患者召开生前追悼会】的文章,癌症患者坚定地表示,自己去世之后将把眼角膜和遗体捐献给社会。尽管器官捐献在中国早已不是陌生的事情,但它距离自觉举动不免尚有距离。从这样的角度来讲,追悼会的主角在表达出某种对于死亡的豁达态度外,他还表现出了器官捐献的观念先行。一次观念先行,无疑就是对于器官捐献事业的大力助推。
我无意去拔高一起“生前追悼会”行为的内在价值,但也并不排斥。
托马斯•林奇在他的《殡葬人手记》中曾经说,“安葬死者经过那么多的程序,就是要表明,他们曾经生活过,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别于一块石头、一棵杜鹃花,或一头猩猩,他们的生活值得叙说和回忆。”
谈及死亡,总是沉重且压抑的,但在此之前的活着,不妨是好好的,不妨是理性与“有意识”的。所谓“生前追悼会”,它全部的意义正在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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